明確政府信息公開與業務查詢事項界限的解釋
文章來源:中(zhong)央政(zheng)府網 發(fa)布時間:2018-10-24
國辦公開辦函〔2016〕206號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關于不動產登記(ji)資料依申請公開問題的(de)函》(國土資廳函〔2016〕363號)收(shou)悉。經(jing)研究,并經(jing)征(zheng)求國務(wu)院法制辦公室(shi)、最高(gao)人民法院的(de)意見(jian),答復如(ru)下:
不動(dong)產登(deng)記資料查詢(xun),以及戶籍(ji)信(xin)(xin)(xin)息(xi)(xi)查詢(xun)、工商登(deng)記資料查詢(xun)等(deng),屬于(yu)特定行政管理領域(yu)的業務查詢(xun)事項,其(qi)法(fa)(fa)律依據、辦(ban)理程序(xu)、法(fa)(fa)律后果等(deng),與《政府信(xin)(xin)(xin)息(xi)(xi)公開(kai)條例》所調整的政府信(xin)(xin)(xin)息(xi)(xi)公開(kai)行為存在根本性差(cha)別。當事人依據《政府信(xin)(xin)(xin)息(xi)(xi)公開(kai)條例》申請這類業務查詢(xun)的,告知其(qi)依據相應的法(fa)(fa)律法(fa)(fa)規規定辦(ban)理。
國務院辦公(gong)廳政府(fu)信息(xi)與政務公(gong)開辦公(gong)室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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