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ye)開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gong)作體(ti)系(xi)建設情況如何?
發布時間:2020-06-20 08: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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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中央企業開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情況如何? | ||
| 內容: | 中央企業開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情況如何? | ||
回復(fu)詳情
| 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20-06-20 08:18:49 |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6〕63號,以下簡稱63號文件),按照國資委有關要求,各中央企業高度重視,均成立了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領導小組或工作小組,其中大部分由企業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有序推進制度建設、組織建設和體系建設。目前,責任追究工作專門制度、職能部門、報告機制已基本實現全覆蓋,責任倒查機制基本形成,以追責促進企業強化管理、完善制度等取得積極成效,保障企業合規經營及高質量發展作用逐步顯現,63號文件明確的第一階段目標初步完成。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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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