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黨建局 發布時間:2020-02-22
1.推薦審批(pi)表內的文字,采(cai)用(yong)仿宋體小四(si)號字,行距(ju)為固定值20磅,標準字間距(ju)。
2.推薦審批(pi)表(biao)用A4紙正(zheng)反兩面(mian)打印,每個表(biao)用1張(zhang)紙,不(bu)另附(fu)頁。
3.不能改變(bian)推(tui)薦審批(pi)表的結(jie)構;表內(nei)欄目沒有內(nei)容填(tian)寫時,應注(zhu)明“無(wu)”。
4.推(tui)薦審(shen)批(pi)表內“主要事跡摘要”欄不(bu)能(neng)空白,“中(zhong)央企業黨委(黨組)意(yi)見”和“中(zhong)央企業紀委(紀檢組)意(yi)見” 欄內要明確標注“同意(yi)推(tui)薦”字樣的審(shen)核(he)意(yi)見,并加蓋印章。
5.推(tui)薦審批表(biao)(biao)和(he)排序表(biao)(biao)中(zhong)填寫的單位(全稱(cheng))、姓(xing)名及職務要準確(que)規范,請務必仔細核(he)對。
6.推薦審批表、排序表等相關(guan)資(zi)料電子文(wen)件可(ke)在國資(zi)委網站(en.hongxingpaper.com)下載。
7.所附(fu)事跡材料正文采用仿宋(song)體(ti)三(san)號字(zi)體(ti)、單倍行距,用A4紙正反兩面打印。
附件:1.中央企業優秀共產黨員推薦審批表
4.中央企業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先進基層黨組織推薦排序表
【責任編輯:李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