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源(yuan):收益(yi)管(guan)理(li)局 發(fa)布(bu)時(shi)間:2018-04-25
各中央企業: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資發改組〔2014〕9號)、《關于困難中央企業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補助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資〔2015〕69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困難中央企業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財資〔2017〕7號),現就做好2017年困難(nan)中央(yang)企(qi)業棚(peng)戶區改造(以下(xia)簡稱(cheng)棚(peng)改)配(pei)套(tao)設(she)施建設(she)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申報工(gong)作(zuo)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xia):
一、申報條件和范圍
(一)申報范圍。承擔棚改任務的獨立工礦區、三線地區、資源枯竭型城市中央企業或2016年虧損中央企業。
(二)申報條件。所申報的棚改項目需納入2017年地方棚改計劃。已納入2014-2016年地方棚改計劃,或納入2014年之前地方棚改計劃但截至2016年1月1日尚未(wei)(wei)完工,且在(zai)以(yi)前(qian)年度未(wei)(wei)進行申報的棚改(gai)(gai)項(xiang)目,可進行補報。以(yi)前(qian)年度已獲得(de)國有資本經營預算(suan)補助的棚改(gai)(gai)項(xiang)目不得(de)重復申報。
二、報告內容
(一)申報報告。報告名稱為《XX公司關于2017年(nian)困難中(zhong)央企(qi)(qi)(qi)業(ye)(ye)棚(peng)戶區(qu)改造(zao)配套設(she)施建設(she)國有資本經(jing)營(ying)預算申報(bao)的(de)報(bao)告》。內容包括:企(qi)(qi)(qi)業(ye)(ye)棚(peng)改工(gong)作的(de)整(zheng)體(ti)情(qing)(qing)況(kuang)(kuang);每個(ge)申報(bao)項目納(na)入(ru)當地棚(peng)改計劃情(qing)(qing)況(kuang)(kuang)、獲得(de)其他政府補助(zhu)情(qing)(qing)況(kuang)(kuang)和企(qi)(qi)(qi)業(ye)(ye)承擔配套設(she)施費用情(qing)(qing)況(kuang)(kuang),項目改造(zao)工(gong)作進展,以及集團初(chu)審情(qing)(qing)況(kuang)(kuang)。
(二)申報報表。2017年困難中央企業(ye)棚戶區(qu)改造(zao)配套設施(shi)建設國(guo)有資本(ben)經營(ying)預算補助申報表(biao)(見附件),請到(dao)國(guo)資委(wei)網站資本(ben)運營(ying)與收益管理局子(zi)站下(xia)載該報表(biao)電子(zi)版。
(三)相關證明材料。
1.地(di)方棚改計(ji)劃文件。
2.申報2014年之前地方棚改計劃且未完工項(xiang)目的,須提(ti)供當(dang)地人(ren)民政府或有關(guan)部(bu)門(men)出具(ju)的未完工證明。
3.以虧(kui)損企業進(jin)行申報(bao)的(de),須提供(gong)上(shang)年單(dan)戶審計報(bao)告。
4.以三線地區和(he)獨立(li)工礦(kuang)區進行申報,但是在改造計劃中未(wei)明確(que)屬于(yu)三線地區和(he)獨立(li)工礦(kuang)區的,須(xu)提(ti)供當(dang)地人民政府或有關(guan)部(bu)門(men)出具的相(xiang)關(guan)證明。
5.其他證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中央企業(ye)要高度(du)重視,認真(zhen)組織(zhi)所屬企業(ye)申報,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申報內(nei)容真(zhen)實、準確。
(二)各中央企業以集團總部為單位,于5月31日前將申報報告、報表和相關材料(紙質版一式3份,并附WORD、EXCEL和PDF蓋章掃描電子版)報送國(guo)資委(wei)(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li)局(ju))。
附件:2017年困難中央企業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申報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2017年4月(yue)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