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研究(jiu)局 發布時間(jian):2013-05-31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文件
國資廳發研究〔2012〕49號
關于(yu)成立國資(zi)委中央企業社會(hui)責任
指導(dao)委員會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委內各廳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指導,推動中央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決定成立國資委中央企業社會責任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指導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在國資委和國資委黨委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有關精神,研究審議國資委及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事項;研究制定國資委推進社會責任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國資委推進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中央企業建立完善社會責任工作體制和制度。
二、指導委員會的組成
主 任:邵 寧 國資委副主任
副主任:彭華崗 國資委研究局局長
成 員:楚序平 國資委研究局副局長
劉玉岐 國資委規劃發展局副局長
廖家生 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副局長
李燕斌 國資委企業分配局副局長
段曉鋒 國資委綜合局副局長
韓 天 國資委宣傳工作局副局長
張相紅 國資委群眾工作局副局長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指導(dao)(dao)委(wei)員會下(xia)設辦(ban)公(gong)室(shi),辦(ban)公(gong)室(shi)設在研究局。指導(dao)(dao)委(wei)員會辦(ban)公(gong)室(shi)的主(zhu)要職責是貫(guan)徹落實(shi)國(guo)資委(wei)和國(guo)資委(wei)黨委(wei)關于(yu)中(zhong)央企(qi)業社(she)會責任工作的各項部署和指導(dao)(dao)委(wei)員會的各項工作要求,負責指導(dao)(dao)推動中(zhong)央企(qi)業社(she)會責任日常工作。辦(ban)公(gong)室(shi)主(zhu)任由彭(peng)華(hua)崗同志兼(jian)任。
國務院國有資產(chan)監督管理委(wei)員會辦公(gong)廳
二(er)O一二(er)年(nian)五月(yue)十八(ba)日(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