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wen)章來源(yuan):國資委人(ren)事局 發布(bu)時(shi)間(jian):2006-10-21
關于國資委2006年度公務員
考錄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二)
根據考生填寫報名表的情況,特做如下提示:
1、我委招考職位所要求的企業工作經歷,包括各種規模、各種類型的企業。
2、考生填寫報名表時,務必將自己的企業工作年限填寫在“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年限”欄目中。
3、在職人員報考,請將本人所獲得學位填寫在備注欄中。
4、在職學習的經歷和兼職經歷務必注明,以免與全日制學習經歷和正式工作經歷混淆。
國資委人事局調配處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