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wen)章來源:華僑城集團(tuan)公(gong)司 發(fa)布時間(jian):2011-04-03
——武漢華僑城東湖開發真相
近日,《時代周報》刊登了題為《武漢華僑城開發東湖調查》的報道,并被鳳凰網、新浪、搜狐等國內網站轉載,且更換不同標題,包括“武漢華僑城擬填掉450畝東湖漁場”、“東湖生態恐惡化”等等,引發了社會公眾對于東湖及其生態保護的高度關注。
今日,本報記(ji)者對東湖管(guan)委(wei)會、武(wu)漢華僑城公司進行(xing)了深入(ru)采訪,全面(mian)了解事實真相。
東湖生態環保工作有目共睹
東湖作為中國最大的城中湖,以秀麗的山水、豐富的植物、濃郁的荊楚風情和別致的園中園,成為武漢市最大的風景游覽地,每年接待游客近四百萬人次。東湖風景區始終把生態環保放在第一位。2007年,為了加強對東湖風景名勝區的管理,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武漢市出臺《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條例》,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對東湖環境保護進行了規定,這在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中尚屬先例;2008年,按照“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原則,東湖管委會對于原有規劃進行修編,對污水處理、水體保護等生態環保方面進行了更為詳盡和嚴格的規定,以適應時代發展的需求;2009年,因為在文明建設、生態環保方面的突出成績,東湖風景區被中央文明委、國家住房建設部、國家旅游局聯合授予“全國文明風景旅游區”榮譽稱號。
在引進(jin)文(wen)化(hua)旅游(you)項目的(de)過程(cheng)中,湖(hu)北省、武(wu)漢市和東湖(hu)管(guan)委會也非(fei)常(chang)關注(zhu)生(sheng)態(tai)環(huan)保問題,對于武(wu)漢華僑城大(da)型文(wen)化(hua)旅游(you)綜合項目,省、市領導均提出了(le)(le)非(fei)常(chang)明確的(de)生(sheng)態(tai)環(huan)保要求,華僑城方面(mian)也給出了(le)(le)明確的(de)承諾。
引進華僑城項目,是武漢旅游產業發展的需求
東湖的定位是生態旅游,需要在保護的前提下進行積極的利用。考慮風景區旅游元素單一,不適應城市人群日益增長的旅游文化需求,有必要增加必要的休閑娛樂設施;同時,由于風景區周邊有十多個村莊,村民生活垃圾、污水直排入湖,建設無序,環境臟亂,與風景區的整體環境要求相差甚遠。實施城中村改造,是武漢市政府城市建設戰略的一個重要方面。東湖風景區經多方選擇后,引入華僑城,既是拉升旅游產業鏈、完善旅游功能的需要,也是引入主體,實施城中村改造的需要。
武(wu)漢是中(zhong)國中(zhong)部(bu)的中(zhong)心城(cheng)市(shi),一直(zhi)以來(lai)缺(que)少大型(xing)文化(hua)主題公園項目。自2004年以來(lai),湖北省(sheng)、武(wu)漢市(shi)政府(fu)多次邀(yao)請華(hua)僑城(cheng)集團(tuan)在武(wu)漢投資發展(zhan)大型(xing)文化(hua)旅游項目,填補武(wu)漢市(shi)乃至華(hua)中(zhong)區(qu)域大型(xing)主題公園空(kong)白(bai),為武(wu)漢和華(hua)中(zhong)地(di)區(qu)旅游產業(ye)的發展(zhan)提供(gong)新(xin)的推(tui)動力。
華僑城“填湖開發”,純屬子虛烏有
對于上述報道所說的“華僑城填湖開發”一說,華僑城指出:“純屬子虛烏有”,武漢華僑城用地范圍不牽涉任何東湖水面,怎么會有“填湖開發”的事。
據華僑城集團有關領導和武漢華僑城人員介紹,武漢華僑城大型文化旅游綜合項目在與武漢市政府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并于去年年底舉行項目奠基儀式后,沒有急于動工,而是投入了大量精力開展前期規劃工作。武漢華僑城項目并不涉及任何東湖水面,在規劃之初即提出了“不改變一寸東湖湖岸線、不占用一寸東湖湖面、全力提升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的原則。臨近湖面原東湖漁場450畝魚塘納入了項目用地范圍,此水域將保留,改造為一個敞開的,免費向公眾開放的公共濱湖市民休閑旅游公園,要建設的是一些便于市民進入,為市民提供便利的旅游服務設施,根本沒有填魚塘建造酒店的計劃。華僑城方面表示:為了滿足廣大市民的需求,將在充分咨詢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再做詳細規劃,得到廣泛認同后才會實施,短期沒有開發計劃。
武漢華僑(qiao)城將聘請國內知名的生(sheng)(sheng)態(tai)環(huan)保(bao)專(zhuan)家,對區域生(sheng)(sheng)態(tai)環(huan)境保(bao)護、低(di)碳(tan)排放等方面進行研究,秉承(cheng)生(sheng)(sheng)態(tai)環(huan)保(bao)理念、強(qiang)調項(xiang)目可續(xu)發展(zhan),力求(qiu)將東湖(hu)及周圍的生(sheng)(sheng)態(tai)環(huan)境和(he)系統變(bian)得更好,讓生(sheng)(sheng)態(tai)環(huan)保(bao)和(he)低(di)碳(tan)理念貫穿項(xiang)目建設(she)和(he)經營全過程,打造一個全新的生(sheng)(sheng)態(tai)旅游示范區。
水體治理,東湖風景區工作的重中之重
東湖正在實施大東湖生態水網建設項目,根據東湖專家的建議,東湖水體治理主要有三大措施:一是截污。即將環東湖大專院校、行政機關、居民的生活污水納入市政雨污水收集管網,集中處理,不再直排入湖。二是引江濟湖。將長江水源經青山閘引入東湖,打通東湖、沙湖水系,完成水體交換。三是生態修復。即通過清淤、水生植物種植、濕地建設、適度養殖鰱、鳙魚等手段,凈化水質,恢復生態系統。適度養殖鰱、鳙魚,只是提高湖水自凈能力的方法之一。改善東湖水質,防止水質惡化,關鍵是要控制點面污染源。因此,養殖鰱、鳙魚,并非東湖水質的凈化器。鰱、鳙魚又是湖北的普通魚種,且投放比例很小,在東湖其他水面和附近村莊,鰱、鳙魚苗養殖基地比比皆是,完全可以保障正常投放需要。
東湖漁(yu)場(chang)始建于1951年(nian),多年(nian)來一直(zhi)在(zai)(zai)東湖進行(xing)(xing)漁(yu)業(ye)(ye)(ye)養(yang)(yang)(yang)殖,為(wei)(wei)東湖水(shui)體生態平(ping)衡做出了一定(ding)(ding)貢獻,但大規(gui)模養(yang)(yang)(yang)殖也(ye)對(dui)東湖水(shui)質造成了一定(ding)(ding)的污染(ran)。從2006年(nian)開始,政(zheng)府要求東湖不再進行(xing)(xing)人工養(yang)(yang)(yang)殖,只(zhi)能適當進行(xing)(xing)自然放養(yang)(yang)(yang),為(wei)(wei)此,東湖風景區(qu)管委(wei)會在(zai)(zai)引進華僑(qiao)城項目之前(qian),著(zhu)手實施東湖漁(yu)場(chang)的改制和產(chan)業(ye)(ye)(ye)轉型,將漁(yu)場(chang)主業(ye)(ye)(ye)由養(yang)(yang)(yang)殖業(ye)(ye)(ye)向旅游業(ye)(ye)(ye)和生產(chan)服務業(ye)(ye)(ye)逐步(bu)轉變。
“生態環保大于天”——華僑城的開發理念
據了解,總部位于深圳的華僑城集團公司,堪稱中國文化旅游產業的領軍企業,從早年的“錦繡中華”、“中國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歡樂谷”等主題公園,到近年的“深圳東部華僑城”等生態旅游主題景區,不僅在文化旅游方面取得了快速的發展,同時“生態環保大于天”的開發理念貫穿華僑城本部和華僑城區外項目的規劃、建設、運營的全過程。
華僑城集團在低碳環保、生態旅游領域取得了驕人的成就,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華僑城早在1985年就確立了“環境就是優勢,規劃就是財富,結構就是效益”的理念,在早期的規劃中堅持了依山就勢,保持自然生態環境的整體規劃思路,華僑城社區成為全國乃至世界矚目的最適宜人們居住的“國際花園社區”,為深圳乃至全國的城市規劃建設提供了經驗和示范。
深圳東部華僑城興建之初便規劃投資2000萬元建設了國內首座近萬平米的旅游景觀風力發電站群云中風車項目,還通過利用太陽能的風光互補路燈、云海谷沼氣利用系統、空調節能系統等多種方式合理利用清潔能源,被國家環保部和國家旅游局聯合授予全國首個“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的榮譽稱號。
除了大型生態旅游綜合項目外,華僑城其他的主營業務也無不踐行低碳理念。華僑城洲際大酒店是“綠色環球”成員之一,并且早在2008年9月便已獲得“綠色飯店”獎牌;“華僑城體育中心”擴建工程設計能耗達到了節能64%的水平,獲得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頒發的“2008年精瑞住宅科學技術獎綠色生態建筑獎金獎”……由于長期以來對生態環保的堅持,如今華僑城位于深圳的本部基地已成為深圳市乃至整個華南地區最適宜人居的城區。
今年,華僑城啟動了“低碳華僑城,環保中國行”系列活動,包括碳補償植樹活動、綠色家園美化大賽、以環保為主題的“創意市集”設計大賽等活動。此舉是華僑城主營業務整體上市之后發起的第一項大型綠色公益活動,也是華僑城在25周年之際獻上的一份綠色大禮,這也是華僑城“生態環保大于天”的切實實踐。
武漢華僑城項目的誕生,是華僑城集團響應武漢市政府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城市發展戰略,積極參與中部開發的戰略舉措。武漢華僑城也將繼續踐行“生態環保大于天”的開發理念,將“華僑城·旅游城”的區域系統開發模式引入到武漢東湖,在切實保護東湖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通過高水平的規劃設計、高水準的施工建設,早日為武漢市民乃至華中區域呈現一個全新的大型文化旅游綜合項目和生態旅游示范項目,為武漢市兩型社會建設作出貢獻。
附:
華僑城集團公司就近期某媒體
刊發武漢華僑城項目嚴重失實報道的聲明
作為中(zhong)國文化與生態(tai)旅游的(de)先行者和(he)領導者,華僑(qiao)城(cheng)集(ji)團(tuan)公(gong)司(si)在(zai)(zai)多年的(de)開(kai)(kai)發實踐中(zhong)始終(zhong)堅持“生態(tai)保護大(da)于(yu)天”的(de)開(kai)(kai)發理念,并(bing)在(zai)(zai)全國率(lv)先開(kai)(kai)發建設(she)了首個(ge)“國家(jia)生態(tai)旅游示(shi)范(fan)區”。武漢華僑(qiao)城(cheng)項目是華僑(qiao)城(cheng)集(ji)團(tuan)公(gong)司(si)響應武漢市政府大(da)力發展(zhan)現代服務業的(de)政策號召(zhao),積(ji)極參與中(zhong)部開(kai)(kai)發的(de)戰略(lve)舉措。在(zai)(zai)其(qi)項目規劃用(yong)地中(zhong),并(bing)不(bu)涉(she)及(ji)任何東湖水面范(fan)圍。近日某媒體(ti)(ti)關于(yu)武漢華僑(qiao)城(cheng)項目“欲填東湖破壞生態(tai)環境”的(de)報道(dao),屬于(yu)嚴重(zhong)報道(dao)失實行為。華僑(qiao)城(cheng)集(ji)團(tuan)公(gong)司(si)已要求有關媒體(ti)(ti)立即撤銷并(bing)更正不(bu)實報道(dao),積(ji)極挽回不(bu)良影響。視情況,華僑(qiao)城(cheng)集(ji)團(tuan)公(gong)司(si)保留追究撰寫、刊登和(he)轉載不(bu)實報道(dao)相關記者和(he)媒體(ti)(ti)法律(lv)責任的(de)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