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lai)源:中國大唐(tang)集團公(gong)司 發布(bu)時間:2013-07-03
6月29日,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了“關于核準大唐姜堰燃機熱電聯產項目的批復”,標志著大唐姜堰燃機熱電聯產項目正式獲得核準。
大唐姜堰燃機熱電聯產項目位于江蘇省泰州姜堰市經濟開發區內,一期建設2臺20萬千瓦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機組及相應輔助設施,工程動態投資約15.17億元,所需天然氣供氣量為4.5億立方米/年,通過西氣東輸江都—如東管線3號分輸閥室向該項目供氣。該項目建成后,對于優化能源結構,滿足姜堰市熱負荷需要,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將發揮積極的作用。據悉,該項目也是江蘇省能源局成立以來,首個符合《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管理辦法》規范要求的項目。
大唐姜堰燃機熱電聯產(chan)項(xiang)目(mu)的(de)正式(shi)核(he)準(zhun),是大唐江(jiang)蘇分(fen)(fen)公(gong)司、江(jiang)蘇徐塘發電公(gong)司轉方式(shi)、調結構的(de)重要成果,不僅為推進其(qi)他項(xiang)目(mu)的(de)發展(zhan)積累(lei)了經驗,也為企業積極應對市場困境(jing)、改善(shan)經營環境(jing)和可持續發展(zhan)提(ti)供了保障。此(ci)次核(he)準(zhun)文件的(de)獲得,為該(gai)項(xiang)目(mu)開工創(chuang)造了充分(fen)(fen)而有力的(de)條件,標志著該(gai)項(xiang)目(mu)即將步入實質(zhi)性的(de)建設(she)階段(d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