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wen)章(zhang)來源:國家開發(fa)投資公司(si) 發(fa)布(bu)時間(jian):2010-05-14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全資子公司——國投電力公司(以下簡稱國投電力)為貫徹國投集團年度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國投總部“厲行節約,嚴控成本”的管理要求,提升專業化管理水平,于2008年正式啟動了重點控股投資企業(下屬11家電廠)財產保險統籌管理工作。
國投電力公司財產統保工作由其財務部門歸口管理,公司其他部門和項目經理協助配合,為提高保險管理專業能力,還聘請了保險經紀公司作為保險服務機構。經過統保調研、風險查勘、采購實施三個階段的工作。近日,國投電力同6家保險公司共保體成員簽署了《國投電力11家電廠資產統保項目2009年度統保協議書》,將全新的保險管理模式正式引入國投電力管理系統。
財產保險統一采購工作的完成,標志著國投電力控股的大部分電廠納入了統保管理的軌道之中。實行統保采購,對強化成本控制、風險管理具有積極意義。第一,發揮了國投電力規模優勢,有效降低了保費支出。經統計,統保范圍內投資企業總保費較去年同比降低15.49%;第二,合理設置保險條款,全面優化保險保障范圍,相當大程度上轉移了電廠的資產風險、生產風險;第三,國投電力統保后,成為保險公司重要客戶,由此獲得了多項高標準的保險服務,尤其是將增強索賠協調能力,提高索賠效率;第四,財產統保有利于國投電力對電力板塊整體資產的保險情況和風險狀況進行全盤掌控,同時使國投電力板塊的保險管理朝著制度化、專業化方向發展,逐步實現保險合同格式、索賠流程、保險培訓、出單時間、保險期限等多方面的統一。
今(jin)后,國投電力將在(zai)(zai)前階段(duan)工(gong)作(zuo)的(de)基礎(chu)上(shang),以有效運行全新的(de)保險管理模(mo)式作(zuo)為下一階段(duan)整體財產(chan)風險控制(zhi)的(de)目標,在(zai)(zai)新的(de)起點上(shang)使財產(chan)統保工(gong)作(zuo)在(zai)(zai)成(cheng)本控制(zhi)、風險管理等方面發揮(hui)更大的(de)效用(y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