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柳州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10-17
近日,柳州市國資委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監管制度,依法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規范監管企業投資、融資、擔保行為,有效防范企業投資、融資和擔保風險,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在吸收借鑒其他省市經驗和充分征求企業意見基礎上,制定出臺了投資、融資和擔保三個管理辦法。這是柳州市國資委成立以來,首次針對監管企業的投資、融資和對外擔保事項統一出臺管理辦法。
三個管理(li)辦法從目(mu)的(de)依據、適用范圍、監管內容、各(ge)方職責、基本原則、相關規定(ding)、決(jue)策(ce)程序、事項管理(li)、核準備(bei)案(an)、分析報告、考核管理(li)、責任(ren)追(zhui)究等(deng)方面(mian)進(jin)行(xing)明確(que)和(he)規定(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