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bu)時間:2013-04-23
濟寧市國資委緊緊圍繞貫徹落實《山東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著力強化措施,不斷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增強企業防范法律風險能力。
一是深入解讀《條例》。促進廣大國企干部職工深刻領會《條例》出臺的重大意義、立法宗旨和創新內涵,切實將《條例》的法律效力轉化為企業科學發展的能力。
二是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推動各出資企業建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明確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權利和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權限、程序,確保重大決策和重大合同的前置審核率達到100%。
三是強化法務工作隊伍建設。完善出資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人員執業資格服務措施,加強法務工作人才培訓,推動企業法律顧問轉變工作方式,進一步提升企業法務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
四(si)是加(jia)強(qiang)企(qi)業(ye)法(fa)律(lv)風險(xian)(xian)防范內部機制(zhi)建設。進(jin)一步完善(shan)企(qi)業(ye)內控制(zhi)度,切實加(jia)強(qiang)內部監(jian)督和風險(xian)(xian)控制(zhi),建立以(yi)事前防范、事中控制(zhi)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法(fa)律(lv)風險(xian)(xian)防控體(ti)系(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