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源(yuan):山(shan)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04-06
一是進一步健全監管機制。對交運集團、旅游碼頭等委托其他部門實行監管職責的參股企業,補簽委托協議書,明確委托的范圍及委托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強化對受托方的管理;對直接履行監管職責的,進一步健全產權、資產、重大事項等監管制度,明確工作要求,規范工作程序,提高監管質量。
二是加強委托委派人員管理。按照《企業國有資產法》以及參股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擇優選派業務骨干人員作為國有股權代表參加企業股東會、出任企業董事和監事。建立委托委派人員工作請示報告制度,各委托委派人員履職時要按照委派機構及時提出提案、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要將履職情況和結果及時報告委派機構,防止委托委派人員濫用國有股東權力。
三是推(tui)動(dong)企(qi)業(ye)依法及時修(xiu)改章程(cheng)。定(ding)期對國(guo)(guo)家參股(gu)企(qi)業(ye)情況進行調查(cha)研究,針(zhen)對一些與法規(gui)(gui)政策不相適(shi)應的條(tiao)款,及時給企(qi)業(ye)提出修(xiu)改章程(cheng)的議案,推(tui)動(dong)企(qi)業(ye)利(li)用年度股(gu)東(dong)會或召開臨時股(gu)東(dong)會及時修(xiu)改完善章程(cheng),規(gui)(gui)范企(qi)業(ye)運營(ying)管理。四是著力優化國(guo)(guo)有(you)資(zi)本(ben)結構。對銀通擔保等(deng)經營(ying)狀況好、發展(zhan)前景好、收益率高(gao)及社會效益高(gao)的參股(gu)公司(si),積極擴大企(qi)業(ye)規(gui)(gui)模,并參與公司(si)增(zeng)(zeng)資(zi)擴股(gu),力促企(qi)業(ye)發展(zhan)。今年以來完成(cheng)了蔬菜(cai)公司(si)等(deng)2戶(hu)企(qi)業(ye)增(zeng)(zeng)資(zi)工作,使國(guo)(guo)有(you)資(zi)本(ben)規(gui)(gui)模得(de)到(dao)進一步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