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fa)布時間:2013-03-28
近期,鎮江市國資委組織對119家市屬改制企業進行專項履約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鎮江市國資委及時梳理并反饋企業,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一是對未辦理職工經濟補償金保全手續的17家企業逐一下達書面整改通知,督促限期辦理到位。
二是對用股權、設備保全的16家企業,要求盡可能地創造條件改用土地或廠房等不動產進行置換。
三(san)是對至今仍(reng)未與國(guo)投(tou)公司(si)或主管局簽訂剝離、核銷資產(chan)處置(zhi)協議(yi)的23家企業(ye),要求限期辦理相(xiang)關手(shou)續。同時,鎮江(jiang)市國(guo)資委將與相(xiang)關職能部門加強(qiang)溝通協調,構建改制企業(ye)后續監管的共管機(ji)制,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quan)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