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lai)源(yuan):青島國資委 發布(bu)時間:2013-02-08
為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內幕信息管理,日前,青島國資委印發通知,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行為,堅決杜絕內幕交易。
一要明確責任部門,健全內幕信息管理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明確內幕信息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內幕信息管理規章制度,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序、內幕信息的流轉與保密、信息披露、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二要嚴控知情范圍,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項的策劃、研究、論證、決策過程中,在堅持依法合規的前提下,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嚴格控制參與人員范圍,減少信息知悉及傳遞環節,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涉及內幕信息的相關事項決策后,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書面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
三要加(jia)強知情(qing)(qing)人登記(ji),強化守法(fa)合(he)規意(yi)識。要求上(shang)市公司(si)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支持和配合(he)上(shang)市公司(si)按規定做(zuo)好內幕(mu)信息(xi)知情(qing)(qing)人登記(ji);就涉及內幕(mu)信息(xi)的(de)有關事項向(xiang)有關政府(fu)部門、監管機構匯報、溝通時,要告知其保密義務,并將情(qing)(qing)況記(ji)錄備查;要通過多種形式,加(jia)強內幕(mu)信息(xi)管理及規范(fan)股東行(xing)為(wei)等方面的(de)教育培訓工作,強化守法(fa)合(he)規意(yi)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