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源:成都商報 發(fa)布時間:2012-10-14
10月13日,從成都市金融辦獲悉,成都市政府最近下發了《成都市市屬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對市屬金融類國資企業的監管進行調整。其中最大的變化是,市屬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監管和管理正式從市國資委移交至市金融辦手里。
從文件下發之日起,包括成都銀行、成都農商銀行、錦泰財產保險等一批成都市屬金融國資企業都屬于金融辦管理,而國資委則只負責非金融類國有企業。成都市金融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舉措解決了地方金融機構一直以來由國資委、金融辦多頭管理的局面,將進一步完善市屬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體制。
金融辦將增處室
“金融辦在此之前更多擔負著成都市金融產業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業內人士表示,在成都市金融辦的職能中,涉及機構監管的主要在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的監管以及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方面,其余則是協調地方重大項目融資、金融項目招商以及化解金融機構金融風險等。而此番調整后,成都市金融辦將增加更多的監管職能,真正意義上成為地方金融產業的指揮者和管理者。
根據(ju)《成(cheng)都市市屬金融類企業國有資(zi)產監(jian)督管(guan)(guan)理(li)(li)試行(xing)辦(ban)法》的內容,從文(wen)件下發的當日(ri)起,成(cheng)都市金融辦(ban)就正式接手對市屬金融國資(zi)進(jin)行(xing)監(jian)管(guan)(guan),監(jian)管(guan)(guan)職責(ze)(ze)包括履行(xing)出資(zi)人職責(ze)(ze),推動金融機構結(jie)構和(he)布局戰(zhan)略(lve)性調(diao)整,指(zhi)導和(he)推進(jin)金融機構改革、重(zhong)組;向部分重(zhong)要骨干企業派(pai)出監(jian)事(shi)會,負(fu)責(ze)(ze)監(jian)事(shi)會的日(ri)常管(guan)(guan)理(li)(li);對機構的負(fu)責(ze)(ze)人進(jin)行(xing)任免(mian)、考核;建(jian)立和(he)完(wan)善國有資(zi)產保值(zhi)增值(zhi)指(zhi)標體系(xi),監(jian)管(guan)(guan)企業國有資(zi)產運行(xing)情(qing)況等(deng)。
成都市金融辦有關人士表示,目前成都市金融辦下設銀行與保險、資本市場、地方金融發展、政策法規、綜合處5個處室,其中地方金融發展處負責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監管。
此番調整之后,金融辦將根據新增的職權范圍對內部進行擴編和調整,將新增一定數量的處室來專門負責市屬金融國資企業的監督與管理。“從某種程度來說,金融辦將取代國資委,作為地方金融資產的出資人行使股東權力”,業內人士表示。
對企業影響不會太大
在《試行辦法》中,成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代管企業、成都金融城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錦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市政府授權市金融辦監管的其他市屬金融類企業,都在文件公布的首批納入移交監管的市屬金融類企業名單中。涉及銀行、保險、小額貸款、融資租賃、擔保、股權投資基金、證券、產權交易所等幾乎金融全部領域。
“對于上述5家機構企業而言,移交不會有太大影響”。有關人士表示,雖然文件對市屬金融國資的出資人和監管方都進行了調整,但因為無論是國資委還是金融辦都不會插手企業的具體經營管理,因此對企業而言,并不會產生實質性的改變。
為打造西部金融中心加碼
成都市金融辦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繼上海2009年作出調整后,成都成為第二個將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監管管理授權給市金融辦的城市,是順應企業發展的要求和經濟發展的規律而作出的重大體制調整,符合成都本地金融產業發展,將起到加快夯實基礎實力,并進一步確立成都作為西部金融中心地位的作用。
近年來,成都市在金融產業發展上成績斐然。經過近3年的努力,成都金融工作邁上新的臺階,西部金融中心建設初見成效。2010年,全市實現金融業增加值437億元,比2007年增長280億元,年均增長40.67%。占全市GDP的比重從2007年的4.7%,提高到2010年的7.9%。成都的目標是到2015年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9%。
同時,地方金融的發展步伐也在穩步加快,通過重組、改制、新建等方式,打造了包括成都投資控股集團、錦泰財產保險公司、成都銀行、成都農商銀行、四川錦程消費金融公司等一批業績優良的本地金融機構。
成都市金融(rong)辦(ban)副主(zhu)任梁其(qi)洲表示,此(ci)次(ci)金融(rong)辦(ban)職(zhi)能擴容,將接(jie)過國資委的(de)接(jie)力(li)棒,進一(yi)步推進市屬金融(rong)類企業(ye)的(de)戰略重組(zu),提升核(he)心競爭力(li);加快金融(rong)總部(bu)商(shang)務區(qu)建(jian)設,形(xing)成以具有較強競爭力(li)和行(xing)業(ye)影(ying)響力(li)的(de)金融(rong)機構為主(zhu)體,各類金融(rong)機構共同發展的(de)金融(rong)體系,加快形(xing)成金融(rong)產(chan)業(ye)發展高地(di),努力(li)實現西部(bu)金融(rong)中心的(de)建(jian)設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