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源(yuan):山東國資委(wei) 發布(bu)時(shi)間(jian):2012-09-08
近年來,蓬萊市國資局在企業破產清算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各項政策法規,切實保障破產企業職工合法權益。
一是嚴格照章辦事。認真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破產法》、《山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監督主管部門按法定標準核算經濟補償金、遺屬補助等費用,注重與主管部門搞好溝通,核實破產企業前欠職工工資、欠繳保險、集資款等,做到職工安置費用應補盡補。
二是積極籌措資金。認真分析破產企業的債權,最大限度回收款項。選擇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破產企業的土地及房產設備等資產評估,按評估價作為底價,協調有關市直部門進行公開招標拍賣,取得的土地出讓金和拍賣收入優先用于安置職工。
三是確保資金按時發放(fang)到破(po)產企業職工(gong)手中(zhong)。截至目前,已發放(fang)職工(gong)安置(zhi)費6553.84萬元,保障(zhang)了近(jin)600名破(po)產企業職工(gong)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