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人民網 發布時間:2012-07-07
從重慶市總工會獲悉,為保障職工權利和利益,重慶能源投資集團公司工會于近日正式實施《工會主席問責制試行辦法》(下簡稱《問責辦法》),對工會主席在所管轄的工作范圍內,因不作為而導致損害職工利益的行為進行問責,情節嚴重將被罷免職務。這是該市總工會在重慶國企的首次試點。
《問責辦法》詳細規定了工會主席9種不作為行為,包括職工發生臨時重大困難不及時報告和救助,有貧困職工吃不起飯、上不起學、看不起病等。一旦發生上述情況,相關的各級工會主席將被問責;不作為情節嚴重的工會主席,將按照相關程序予以罷免。
重慶能源投資集團公司工會主席劉萬學介紹,由于《問責辦法》實施時間不長,目前沒有具體案例。但通過集團之前的兩次幫扶活動可以看出,在工會管轄的部門和工作范圍內,幫扶工作不到位和維護職工權益這兩個方面比較容易被問責。
“問責辦法是一(yi)柄‘雙刃(ren)劍’,在(zai)給主(zhu)(zhu)席(xi)們(men)加壓(ya)的(de)同(tong)時,也給他們(men)創造好(hao)(hao)的(de)工(gong)作環(huan)境。”劉萬(wan)學說(shuo)。工(gong)會主(zhu)(zhu)席(xi)的(de)責任就(jiu)是仗(zhang)義執言,反(fan)應(ying)職(zhi)工(gong)們(men)的(de)呼聲。其(qi)稱(cheng),該集團7萬(wan)多(duo)名員工(gong),而(er)基(ji)層(ceng)工(gong)會主(zhu)(zhu)席(xi)就(jiu)有(you)近800多(duo)人,《問責辦法》實施為工(gong)會職(zhi)能建立了一(yi)個良好(hao)(hao)的(de)工(gong)作結構,能更好(hao)(hao)的(de)、更有(you)效的(de)將職(zhi)工(gong)們(men)的(de)需求第一(yi)時間(jian)反(fan)應(ying)上來。工(gong)會工(gong)作做得好(hao)(hao),有(you)利于協調好(hao)(hao)企業與(yu)職(zhi)工(gong)的(de)關系,推動企業發展,對于構建和(he)諧社會有(you)很(hen)大(da)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