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lai)源:山東國(guo)資(zi)委 發布時間:2012-06-02
一是健全法律知識培訓制度,按需施教。組織負責行政復議、信訪、保密、檔案等工作的人員參加市有關部門舉辦的專門培訓班;組織新錄用公務員和新任的科、處級干部參加市人事局組織的初任培訓班和任職培訓班,使其較系統地學習、掌握相關法律知識。
二是認真抓好專業法律法規培訓集中強化培訓。每年對全體機關干部進行集中培訓,強化法律知識培訓,系統學習國資監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三是邀請專家(jia)對(dui)機關干(gan)部進(jin)行專題(ti)法(fa)(fa)制(zhi)講(jiang)座。五年(nian)來,先后邀請國(guo)家(jia)、省(sheng)、市(shi)有(you)關部門(men)領導和專家(jia)學者(zhe)來我(wo)委(wei)進(jin)行了(le)16場次(ci)的法(fa)(fa)制(zhi)講(jiang)座,專題(ti)講(jiang)授了(le)《公(gong)(gong)司(si)法(fa)(fa)》、《企業國(guo)有(you)資產(chan)法(fa)(fa)》、《公(gong)(gong)務員法(fa)(fa)》、《會(hui)計法(fa)(fa)》、《企業破產(chan)法(fa)(fa)》、《企業所得稅(shui)法(fa)(fa)》、《物權法(fa)(fa)》、《信訪條例(li)》等法(fa)(fa)律法(fa)(fa)規(gui)知識(shi),參訓人數達2600余(yu)人次(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