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源(yuan):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jian):2016-05-22
為促進山東省(sheng)管企業(ye)完成2015年發(fa)展(zhan)目標,按(an)照(zhao)以管資(zi)本(ben)為主加強國(guo)有資(zi)本(ben)監管的(de)要求(qiu),山東國(guo)資(zi)委修訂了(le)省(sheng)管企業(ye)負(fu)責人經(jing)營業(ye)績考核意(yi)見(jian),并按(an)照(zhao)修訂后的(de)意(yi)見(jian)對省(sheng)管企業(ye)負(fu)責人實施考核。
一是以財務預算作為考核目標。利潤總額、國有資本保值(zhi)增(zeng)值(zhi)率、經濟(ji)增(zeng)加值(zhi)率三項基本指標(biao)的目標(biao)值(zhi)均按財務預算數值(zhi)確定,促使省管(guan)企業進(jin)一步(bu)提高內部管(guan)理(li)水平。
二是考慮市場因素。首次針對(dui)市場因(yin)素(su)對(dui)省管企業經營業績影響(xiang)較大的實(shi)際,山東國資委在2015年(nian)的業績考核(he)中(zhong)探索實(shi)施對(dui)行(xing)業利潤波(bo)動12%以上(shang)的企業,按(an)照(zhao)波(bo)動幅度(du)修正(zheng)考核(he)結果,以客(ke)觀反映(ying)企業的努力程度(du)。
三是完善標桿企業和計分標準。在2014年(nian)考核(he)意(yi)見基礎(chu)上,選擇更加符(fu)合企業實際情況的企業作為對標考核(he)的標桿(gan),并(bing)進一步(bu)完善(shan)了考核(he)指標的計(ji)分標準。
四是強化激勵。如省管企業整體完成保增(zeng)長(chang)任務,適當增(zeng)加A、B級企業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