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寧夏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12-30
按照寧夏自治區政府關于清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提升服務質量,增強監管實效,寧夏國(guo)資委對2015年11月30日前制定的規范性(xing)文件進行(xing)了全面清(qing)理,取(qu)得(de)了較好成效。
本次清(qing)理工作由法(fa)規(gui)處(chu)(chu)牽頭組織實施(shi),在廣(guang)泛征(zheng)求規(gui)范性文件(jian)原起(qi)草處(chu)(chu)(室(shi))、現執行(xing)處(chu)(chu)(室(shi))及相關(guan)處(chu)(chu)(室(shi))意見和(he)建(jian)議(yi)基礎上,梳(shu)理、匯總提出清(qing)理建(jian)議(yi)后逐一審核,確保了清(qing)理結果的合法(fa)性和(he)科學性。全面清(qing)理后,繼續有效24件(jian),占47%,廢止(zhi)27件(jian),占53%。按(an)照(zhao)有關(guan)規(gui)定,通(tong)過寧(ning)夏國資委(wei)網站及時將清(qing)理結果面向社(she)會進行(xing)公布。
通過此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進一步理清了履行國資監管職責的政策法規依據,避免了所出臺文件與法律、法規、規章等上位法的沖突,也保證了規范性文件之間的協調、統一,對寧夏國資委依法(fa)行權履職、完善國資監管體制將起到積(ji)極的(de)推(tui)動(dong)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