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湖北省(sheng)國資委 發布時間(jian):2019-11-29
11月26日,湖北省(sheng)(sheng)政(zheng)府國資委、省(sheng)(sheng)財政(zheng)廳、省(sheng)(sheng)地方金融監督管(guan)理(li)局(ju)(省(sheng)(sheng)金融辦)聯合召(zhao)開全省(sheng)(sheng)新(xin)型政(zheng)銀擔(dan)合作機制推廣(guang)會(hui),首批(pi)合作協(xie)議集中(zhong)簽約儀式同步舉行。
會上,10家湖北所屬市縣政府、12家銀行和11家擔保公司與湖北省再擔保集團簽署了新型政銀擔合作協議,新型政銀擔合作機制在東湖高新區、鄂州、荊州、松滋等10個地方開始落地。同時,省再擔保集團向湖北大正擔保有限公司發放了第一份“4321”比例分險再擔保業務確認函。下一步,新型政銀擔合作機制將在全省全面推廣。“4321”風險分擔模式是新型政銀擔合作機制的核心,對于納入再擔保體系的小微企業無力償還到期的擔保貸款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省再擔保集團、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地方政府分別按4:3:2:1的比例承擔風險責任,新型政銀擔風險分擔合作機制的建立將有效破解全省小微企業和“三農”“雙創”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責任編輯:王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