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黨建局 發布時間:2020-02-22
1.推薦(jian)審批(pi)表內的文字(zi),采用(yong)仿宋體小四號(hao)字(zi),行距為固定(ding)值20磅,標(biao)準字(zi)間距。
2.推薦審批表(biao)用A4紙正(zheng)反兩面打(da)印,每個表(biao)用1張紙,不(bu)另附頁。
3.不能改變推薦審批(pi)表的結構;表內欄(lan)目沒(mei)有內容(rong)填寫(xie)時,應注明“無”。
4.推薦(jian)審(shen)批表內“主要事(shi)跡摘要”欄不能空(kong)白,“中央企(qi)業黨委(wei)(wei)(黨組)意見”和“中央企(qi)業紀委(wei)(wei)(紀檢組)意見” 欄內要明確(que)標(biao)注“同意推薦(jian)”字樣的(de)審(shen)核意見,并(bing)加蓋印章。
5.推薦審批表和排序表中(zhong)填(tian)寫的單位(全(quan)稱)、姓名及職務(wu)要(yao)準確規范,請(qing)務(wu)必仔細核對。
6.推薦審批表(biao)、排序(xu)表(biao)等相關資料電子文件可在國(guo)資委網站(en.hongxingpaper.com)下(xia)載。
7.所附事跡材料正(zheng)文采(cai)用仿宋體(ti)三號字(zi)體(ti)、單倍行距,用A4紙正(zheng)反兩面打印。
附件:1.中央企業優秀共產黨員推薦審批表
4.中央企業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先進基層黨組織推薦排序表
【責任編輯:李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