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源:國(guo)資委研究室 發布時間:2009-04-30
各中央企業及有關單位:
近日,我委收到來電來函,詢問有關國資委研究中心和人民論壇雜志社舉辦“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與企業社會責任論壇”的問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與企業社會責任論壇”及“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突出貢獻獎”評獎活動未經我委批準,目前,我委已通知國資委研究中心停止開展此項活動。
今后,以國資委(wei)(wei)名義舉辦(ban)的(de)有關(guan)活動以國資委(wei)(wei)辦(ban)公廳(ting)或(huo)以國資委(wei)(wei)黨委(wei)(wei)辦(ban)公室正式通知為準。如需查詢(xun),可致電我委(wei)(wei)有關(guan)廳(ting)局。
國資委辦公廳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