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源:辦公廳 發(fa)布時間:2017-03-21
為(wei)進一步規范(fan)中(zhong)央企(qi)業(ye)公(gong)文往(wang)來(lai),根據企(qi)業(ye)要求(qiu)及(ji)近期中(zhong)央企(qi)業(ye)重(zhong)組有關工作進展情況,按(an)照公(gong)認性、習慣性、易分辨和不(bu)超過6個字以(yi)及(ji)企(qi)業(ye)自愿的原則,擬對重(zhong)組后企(qi)業(ye)簡稱(cheng)進行規范(fan)。規范(fan)后的中(zhong)央企(qi)業(ye)簡稱(cheng)(見附(fu)件)用于我委與中(zhong)央企(qi)業(ye)及(ji)有關部門往(wang)來(lai)公(gong)文等行政辦公(gong)方(fang)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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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有關中央企業規范簡稱表
國資委辦公廳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