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lai)源:干部教(jiao)育培(pei)訓中心 發布時間(jian):2015-10-08
各(ge)中央企(qi)業,各(ge)省、自治區(qu)、直轄市及計劃(hua)單列市和新疆生(sheng)產建設(she)兵(bing)團國資委,各(ge)有關單位(wei):
為貫徹落實2014年財政部頒布(bu)的新(xin)企業會(hui)計準則,規范國(guo)有企業財務(wu)管理行(xing)為,提高國(guo)有企業財務(wu)報(bao)表質量(liang)和增強會(hui)計信(xin)息透明度,國(guo)務(wu)院(yuan)國(guo)資委干部教育培訓(xun)中心與上(shang)海國(guo)家會(hui)計學院(yuan)聯合舉辦2014年第四期新(xin)企業會(hui)計準則專題(ti)培訓(xun)班(ban)。現(xia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xia):
一、培訓背景
2014年(nian)(nian),財(cai)政(zheng)部結合(he)十八屆三中(zhong)全會(hui)精神和中(zhong)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陸續修訂(ding)或新(xin)發布了七個具(ju)體會(hui)計(ji)準(zhun)則(ze),此舉保持了我國(guo)企(qi)業(ye)會(hui)計(ji)準(zhun)則(ze)與國(guo)際財(cai)務(wu)報告準(zhun)則(ze)的(de)持續趨同,這是我國(guo)2006年(nian)(nian)以來最大一(yi)次企(qi)業(ye)會(hui)計(ji)準(zhun)則(ze)改革,新(xin)準(zhun)則(ze)于2014年(nian)(nian)7月(yue)1日起在所有執(zhi)行企(qi)業(ye)會(hui)計(ji)準(zhun)則(ze)的(de)企(qi)業(ye)范(fan)圍內施(shi)行。
二、培訓對象
(一)中(zhong)央(yang)企業及其(qi)(qi)所(suo)屬企業總會計師、財務(wu)部門負責人(ren)及其(qi)(qi)他(ta)高級(ji)財務(wu)管理(li)人(ren)員。
(二)地方國有企業總會(hui)計師、財(cai)務部門負(fu)責人及其他高級財(cai)務管理人員(yuan)。
三、培訓課程與師(shi)資(zi)
(一)培訓課(ke)程:
1.財稅體制改革政(zheng)策解讀
2.新發布或修訂的七個具體會計準則講解
3.企業會計準則在執行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培訓師資:財政部有關領導,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高校專家教授等。
四、培訓時間和地點
(一)培訓時間: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10月29日報到(24小時報到)。
(二)培訓地點: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五、培訓費用
培訓費每人3800元。食宿統一安排,住宿費每天190元,餐費每天105元,費用自理。付費方式為現金或刷卡。
六、培訓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請各中央企業接到通知后,根據需求統一組織本集團及所屬企業相關人員報名參加。各地方國資委可將本通知轉發給所監管企業,根據需求統一組織相關人員報名參加。
(二)計劃招生150人,以報名先后為序,額滿為止。報名3人以上的單位,請提前與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聯系。
(三)報名流程:
第一步,請各集團(地方國資委)將報名表(見附件1)加蓋公章后于10月24日前傳真至010-64471691。
第二步,請登陸,點擊本培訓通知,在通知最下端點擊“現在報名”,按提示進行學員網上注冊報名。
(四)名單經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匯總審定,無特殊情況不能更改,不再另行確認。參加培訓人員請提前安排好工作,報名后如有人員變化,請提前電話告知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
七、其他事項
(一)報到地點為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注冊中心(路線圖見附件2),前臺電話:021-69768000轉139。
(二)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聯系人:田好、尹常彬。電話:010-64471671、64471659。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聯系人:趙婷、姚凡。電話:021—69768080,69768716。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干部教育培訓中心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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