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源:干(gan)部教(jiao)育培訓中(zhong)心 發布時間:2015-10-08
各中央企(qi)業,各省(sheng)、自治區、直轄市及計(ji)劃(hua)單(dan)列市和新(xin)疆(jiang)生產(chan)建(jian)設兵團(tuan)國資委,各有關單(dan)位(wei):
為(wei)貫徹落實2014年財(cai)政部(bu)頒布的新企(qi)業會計(ji)(ji)準(zhun)則(ze),規范(fan)國(guo)有企(qi)業財(cai)務管理行為(wei),提高國(guo)有企(qi)業財(cai)務報(bao)表質量和增強會計(ji)(ji)信息透(tou)明(ming)度,國(guo)務院國(guo)資委(wei)干部(bu)教育培(pei)訓中心與上(shang)海國(guo)家會計(ji)(ji)學院聯(lian)合舉辦(ban)2014年第四期新企(qi)業會計(ji)(ji)準(zhun)則(ze)專題培(pei)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tong)知如(ru)下:
一、培訓背景
2014年(nian),財(cai)政(zheng)部結合(he)十八(ba)屆三中(zhong)全會精神和中(zhong)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shu),陸續修訂或新發布了七個具(ju)體會計(ji)準(zhun)則(ze)(ze),此(ci)舉保持(chi)了我(wo)國企(qi)業會計(ji)準(zhun)則(ze)(ze)與國際財(cai)務報告準(zhun)則(ze)(ze)的(de)持(chi)續趨同,這是我(wo)國2006年(nian)以來最大一(yi)次企(qi)業會計(ji)準(zhun)則(ze)(ze)改革,新準(zhun)則(ze)(ze)于2014年(nian)7月1日起在(zai)所有(you)執行企(qi)業會計(ji)準(zhun)則(ze)(ze)的(de)企(qi)業范(fan)圍內施(shi)行。
二、培訓對象
(一)中(zhong)央企業及其所屬企業總會(hui)計(ji)師(shi)、財務(wu)部門負責人及其他高級財務(wu)管(guan)理人員。
(二)地方國有企業總會計師、財(cai)務(wu)部門負(fu)責人(ren)及其(qi)他高(gao)級財(cai)務(wu)管理(li)人(ren)員。
三、培訓課程與師資
(一)培訓課程:
1.財稅體制(zhi)改革政策解讀
2.新發布或修訂的七個具體會計準則講解
3.企業會計準則在執行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培訓師資:財政部有關領導,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高校專家教授等。
四、培訓時間和地點
(一)培訓時間: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10月29日報到(24小時報到)。
(二)培訓地點: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五、培訓費用
培訓費每人3800元。食宿統一安排,住宿費每天190元,餐費每天105元,費用自理。付費方式為現金或刷卡。
六、培訓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請各中央企業接到通知后,根據需求統一組織本集團及所屬企業相關人員報名參加。各地方國資委可將本通知轉發給所監管企業,根據需求統一組織相關人員報名參加。
(二)計劃招生150人,以報名先后為序,額滿為止。報名3人以上的單位,請提前與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聯系。
(三)報名流程:
第一步,請各集團(地方國資委)將報名表(見附件1)加蓋公章后于10月24日前傳真至010-64471691。
第二步,請登陸,點擊本培訓通知,在通知最下端點擊“現在報名”,按提示進行學員網上注冊報名。
(四)名單經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匯總審定,無特殊情況不能更改,不再另行確認。參加培訓人員請提前安排好工作,報名后如有人員變化,請提前電話告知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
七、其他事項
(一)報到地點為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注冊中心(路線圖見附件2),前臺電話:021-69768000轉139。
(二)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聯系人:田好、尹常彬。電話:010-64471671、64471659。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聯系人:趙婷、姚凡。電話:021—69768080,69768716。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干部教育培訓中心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二(er)〇一四年九月二(er)十二(er)日